Scan me!
扫码分享
能力概览
南通市开发区爱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SUZWT00255393        生成日期: 2024-10-16
员工数
14
办公面积
60
成立时间
2014-11-27
设计师人数
1
一般纳税人
品牌资质
自有品牌
铺货渠道数
1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企业总面积
60
企业工商信息
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
南通市开发区爱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币种
RMB
注册地区
中国江苏南通南通市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通市开发区新开农贸市场5号楼B面582号
注册号
320691000093653
登记机关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信用代码
91320691323793922A
营业期限
2014-11-27 - 长期
成立日期
2014-11-27
最新年检
2024
法人代表
顾霖霖
经营范围
卫生用品、劳护用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品、鞋帽、五金、尿裤、尿布(垫、纸)、一次性宠物用品、卫生巾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信息
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纳税人名称
南通市开发区爱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纳税登记号
91320691323793922A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名称
南通市开发区爱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91320691323793922A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间
2014-11-27 - 长期
企业文化与部门人员
人员信息
总人数
14
管理人员
1
销售人员
2
设计人员
1
客服
6
组织架构
部门名称
行政部
部门名称
客服部
部门名称
运营部
部门名称
销售部
部门名称
财务部
企业文化
企业概述
南通市开发区爱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坐落在江苏省南通市,主营产品为成人卫生护理用品,拥有注册商标呵夕宝,康益博士 KANG YI DOCTOR,简帆,African,有员工14人,拥有工厂资源东博护理(临沂)有限责任公司,工厂总人数19人。
产品信息
样品展厅
样品数量
28
办公场所信息
营业办公信息
经营模式
贸易型
营业办公场所面积
60 
营业办公场所使用类型
租赁
营业(办公)地区
中国江苏南通南通市
营业(办公)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业博览城2栋1311室
营业(办公)面积
60 m²
企业品牌资质
自有品牌
品牌名称
呵夕宝
康益博士 KANG YI DOCTOR
简帆
African
品牌类型
注册商标(R)
注册商标(R)
注册商标(R)
注册商标(R)
品牌证书编号
18873804
18873721
35219481
35066287
品牌证书到期时间
2027-02-20
2027-02-20
2029-07-27
2029-07-27
研发设计能力
研发能力
设计外包能力
年平均新款数量
4
设计师平均工作年限
5
10年以上开发工程师人数
0
6-10年开发工程师人数
0
1-5年开发工程师人数
1
质量管控能力
质量部门管理
质检配置
合作客户
合作客户
合作客户
企业不同意展示
合作客户类型
电商客户,纯线下客户
合作品类
成人卫生护理用品
合作客户产能占比
-
合作客户年限
-
主营品牌
-
供应链运营能力
铺货能力
线上平台入驻数量
1
线下平台入驻数量
0
直营门店数量
0
经销商数量
0
代理商数量
0
线上平台入驻名称
1688 - https://aiying888.1688.com/
销售能力
主营产品名称
成人卫生护理用品
主营产品销量
-
主营产品货品来源
-
仓储与物流
仓储情况
仓储面积
0 
仓库有效期
-
物流情况
配送方式
电商外包物流配送
物流合作商名单
极兔速递
服务支持能力
服务支持能力
售后服务保障类型
其他
是否支持账期
结算方式
现款现货
代理采购能力
工厂资源
工厂资源
控厂类型
AB有共同的股东
工厂企业名称
东博护理临沂有限责任公司
工厂联系人
祝红生
工厂联系人联系方式
15996669688
厂房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龙兴村俄黄路与振兴路交汇向北300米路西
厂房使用类型
租赁
厂房面积
6126 
厂房有效期
2024-07-01 - 2025-06-30
工厂总人数
19
代工模式
OEM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机构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华业高科技产业园4号楼3楼
联系电话 : 0571-88870030
南通市开发区爱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 SUZWT00255393
生成日期 : 2024-10-16
 本报告仅是服务商依据从深度认证企业处获取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对深度认证企业相关状况的客观描述,并不包含服务商对提及的所有信息和深度认证企业状况的主观分析、法律评价、法律意见或作出任何行动建议。服务商不对深度认证企业或任何第三方根据本报告而采取或不采取的行动负责。